【文字解讀】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持續開展大足區巨災保險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大足區巨災保險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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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2日,大足區第三屆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大足區巨災保險合作協議(送審稿)》,為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有關政策,現將有關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巨災保險是政府運用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向因巨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者給予救助補償的政策性保險,政府承擔保費,保險機構根據保險合同支付賠款。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各種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威脅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風險加大,通過引入巨災保險這一市場化金融手段,有利于減輕政府災害救助壓力,降低災害給人民群眾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進一步促進民生改善,維護社會穩定。
二、主要內容
(一)保障對象和保障范圍。
保障對象:大足區所轄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所有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指擁有大足區戶籍或持有居住證的人員)以及臨時來大足出差、旅游、務工、途經等流動人員,共計120 萬人左右。
保障范圍:共12個險種,包括見義勇為救助保險;擁擠踩踏救助保險;恐怖活動救助保險;高空墜物傷人救助保險;精神病人傷人救助保險;自然災害救助保險;市政設施救助保險;火災、爆炸救助保險;法定傳染病救助保險;重大惡性案件傷害救助保險;附加安置費用救助保險;附加公共區域溺水事故救助保險。
(二)賠付標準。
1.死亡救助:對自然災害、恐怖活動、公共場所安全保障、火災、爆炸保障均按照每人10萬元進行賠償,見義勇為和法定傳染病救助保險按照最高每人30萬元進行賠償,重大惡性案件傷害和公共區域溺水事故按照每人5萬元進行賠償。
2.殘疾救助:殘疾等級按照投保人認可的殘疾等級評定機構依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鑒定,殘疾撫恤費用的確定由保險合同所附的殘疾賠償比例表所對應的賠償比例乘以每人傷亡責任限額計算賠償。
3.醫療費用救助:是針對因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發生時政府為搶救居民生命的醫療救治支出,且無法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補償而由政府部門墊付的醫療費用。
4.保險人對每人人身傷亡的救助包括醫療費用賠償、殘疾賠償和死亡賠償。在保險期內,對于同一居民的殘疾撫恤費用、死亡撫恤費用或醫療費用,賠償金額之和不超過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
5.財產損失救助:因火災爆炸、自然災害造成轄區內居民房屋及室內財產損失,根據實際損失程度給予最高5萬元/戶賠償及定額安置費救助。
(三)保費及資金來源。
巨災保險保費標準按常住人口107萬人計算,2.2元/人/年,保費共計235萬元/年。保費資金由區財政預算安排。
(四)承保方式、保險期限。
承保方式采用在足9家財產公司共保。根據保險公司在我區繳納稅收情況確定比例,排名首位的人保財險大足支公司作為主承保方。主承保方比例不能低于33.33%。為支持規模較小和新引進機構,以5%作為基數,各保險機構按2017年上繳稅收各占保險機構總稅收的比例確定承保比例。
保險期限三年(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
三、核心政策問題
(一)什么是巨災保險?
巨災保險是政府運用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向因巨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者給予救助補償的政策性保險,政府承擔保費,保險機構根據保險合同支付賠款。
(二)巨災保險保障對象有哪些?
巨災保險保障災害發生時處于大足區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戶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臨時來大足出差、旅游、務工、就學、探親訪友的流動人口、搶險救災、救援人員(以下簡稱“居民”)及居民住宅。
(三)巨災保險涵蓋哪些保障責任?
見義勇為救助保險;擁擠踩踏救助保險;恐怖活動救助保險;高空墜物傷人救助保險;精神病人傷人救助保險;自然災害救助保險;市政設施救助保險;火災、爆炸救助保險;法定傳染病救助保險;重大惡性案件傷害救助保險;附加安置費用救助保險;附加公共區域溺水事故救助保險。
(四)居民發生保險事故后如何申請理賠?
發生保險事故后,受害人或其它相關人可以直接向人保財險重慶市分公司報案,可選擇三種報案方式:
1.全年365天24小時報案電話:95518。
2.報案電話:43720220
3.報案電話:135*****980廖小琴
居民還可以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相關行政部門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行政部門指定專人立即向首席承保人報案。首席承保人指定專人第一時間負責現場查勘,了解事故原因、經過,以及受傷、受災情況,開展查勘、理賠等工作。
(五)巨災保險賠付標準是多少?
巨災保險的賠償情況共有四類。
一是死亡賠償:對自然災害、恐怖活動、公共場所安全保障、火災、爆炸保障均按照每人10萬元進行賠償,見義勇為和法定傳染病救助保險按照最高每人30萬元進行賠償,重大惡性案件傷害和公共區域溺水事故按照每人5萬元進行賠償。
二是殘疾賠償:殘疾等級按照投保人認可的殘疾等級評定機構依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鑒定,殘疾撫恤費用的確定由保險合同所附的殘疾賠償比例表所對應的賠償比例乘每人傷亡責任限額計算賠償。
三是醫療費用賠償:見義勇為每人每次醫療救助限額30萬元,擁擠踩踏、高空墜物、精神病傷人、火災爆炸、自然災害、市政設施、恐怖活動等每人每次醫療救助費用賠償限額2萬元,重大惡性案件傷害每人每次醫療救助償費用賠限額0.5萬元。
四類財產損失救助:因火災爆炸、自然災害造成轄區內居民房屋及室內財產損失,根據實際損失程度給予最高5萬元/戶賠償及定額安置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