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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視角】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助力鄉村振興 推動殘疾人創業就業
大足區發布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工作實施意見
新渝報訊(記者 毛雙)近日,大足區發布《大足區殘疾人創業就業扶持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針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對象,大足區殘聯將在種植業、養殖業和服務業創業方面給予一定的扶持,推動殘疾人發展生產、就業增收、勞動致富。
根據《實施意見》,扶持對象為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城鄉殘疾人,具有本區戶籍,在本區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服務業且在就業年齡段(女性16—54歲、男性16—59歲)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企業出資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等。
????同時,《實施意見》明確了扶持條件,要求扶持對象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主體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規模,有良好口碑、有經濟效益、有示范效應,得到當地政府認可;2021年1月1日后新辦的經營主體或者新增的創業項目,項目正常經營一年以上;創業殘疾人需有一定勞動能力,新增創業項目必須是殘疾人獨立經營或殘疾人與殘疾人合作經營;具有輻射效應和帶動能力等條件。
在扶持補助標準方面,就種植業創業而言,蔬菜、藥材、水果、花木等的種植面積達10畝,投入資金3萬元及以上,補助1萬元;面積達20畝,投入資金6萬元及以上,補助2萬元;面積達30畝,投入資金7.5萬元及以上,補助3萬元;面積達40畝,投入資金8.5萬元及以上,補助4萬元;面積達50畝以上,投入資金10萬元及以上,補助5萬元。
針對養殖業創業扶持,《實施意見》規定,大型牛馬、中型豬羊、雞鴨鵝、水產養殖的補助標準,按照養殖規模和投入資金的多少進行補助,補助資金在1萬元到5萬元不等。其他種類養殖,參照此標準進行補助。
《實施意見》還對包括加工業、超市、餐飲、服裝、電器、美容美發、保健按摩等在內的服務業創業扶持進行了說明,針對場鎮經營點所在鎮街、經營面積、投入資金的不同,補助標準也不同,補助資金在1萬元到5萬元不等。經營點在村或鎮街場鎮外社區的創業項目,根據創業項目投入資金規模,按40%進行補助,上限不超過1.5萬元。
《實施意見》規定,符合條件的城鄉殘疾人,向所在的鎮(街)提出申請,大足區殘聯對照相關扶持條件,對申報的情況進行審核,并組織人員到殘疾人創業就業場所實地調查核實,對符合扶持條件的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大足區殘聯按標準進行資金扶持。補助資金分兩次進行發放,當年6月底前發放60%;當年11月底前,大足區殘聯進行項目跟蹤服務,對正常經營的項目,發放剩余的40%,對項目終止的,取消剩余資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