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111709318024F/2024-00020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發展改革委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3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有效性 ] |
[ 索引號 ] | 11500111709318024F/2024-00020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大足區發展改革委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3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有效性 ] |
重慶市大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重慶市大足區全面提升市場準入 效能工作推進機制(試行)》的通知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推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迎接全市市場準入效能評估,不斷提升市場準入服務效能,按照重慶市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重慶市全面提升市場準入效能工作推進機制(試行)》(渝發改體改〔2022〕739號)要求,結合大足實際,制定了《重慶市大足區全面提升市場準入效能工作推進機制(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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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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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全面提升市場準入效能
工作推進機制(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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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制度安排。為推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著力破除各類市場準入隱性壁壘,不斷提升市場準入服務效能,制定本工作推進機制。
一、準入規范管理
1.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各鎮街、各部門不得自行發布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全面清理廢除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違規設定的其他形式的負面清單,堅決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
2.加強市場準入規范管理,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所列禁止準入事項,不得進行審批、核準,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所列許可準入事項,應當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指導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不得在辦理環節違規設立其他準入條件。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不得違規另設行政審批和變相設定準入障礙。
3.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各鎮街、各部門不得對外地企業進入本地設置準入壁壘,不得要求企業必須在某地登記注冊,不得為企業跨區域經營或遷移設置障礙;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準入條件,確保廣大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資質許可等方面均享有同等市場準入條件,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4.各鎮街、各部門應嚴格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所列事項,認真梳理市場準入類審批事項,全面清理清單之外違規設立的準入許可、準入環節違規設置的隱性門檻,不在清單之內、設立依據效力層級不足的,以及存量證照(含電子證照)存在禁止準入措施中規定內容的,一律按程序取消。
5.各鎮街、各部門根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修訂情況,及時清理涉及市場準入事項的規范性文件及各類行政審批事項,依照法定程序同步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實施清單并做好落實銜接。因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調整而需取消或者停止執行的政務服務事項應當立即停止受理。
6.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區發展改革委通過“渝快辦”、區政府門戶網站、信用大足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實現清單事項實時查詢。各鎮街、各部門根據新版清單動態梳理調整本地區本系統負責的負面清單許可準入事項的管理權限、審批流程、辦理要件等信息,及時在區政府及部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查詢的便捷性。
二、準入效能提升
7.各鎮街、各部門應建立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與行政審批制度相銜接的機制,實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許可準入事項與政務服務事項、行政權力清單、行政許可事項的一一對應,負面清單信息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信息公開有機銜接,提高準入事項辦理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8.各鎮街、各部門應持續優化管理方式,嚴格規范審批行為,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避免出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和實際審批“兩張皮”。深化“一網通辦”“全渝通辦”“證照分離”,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構建“標準統一、就近交件、協同辦理、一次辦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推動實現網上可辦和全程網辦,持續推動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推進辦事結果就地立等可取。
9.各鎮街、各部門依法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辦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許可準入事項具體條件、申請要件、有關要求一次性明確告知市場主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調整導致政務服務事項的法定依據、辦理程序依法變更的,應當及時更新辦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會公布。
10.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辦理“好差評”工作機制,各鎮街、各部門依托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制度,推動市場準入負面許可準入事項“一事一評”,實現服務事項、評價對象、服務渠道“三個全覆蓋”,以及“好差評”聯動反饋、“差評”核實整改和整改回訪“三個100%”。
11.鼓勵各鎮街、各部門探索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用承諾制度,對守信市場主體實施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提高辦事效率。市場主體未按期履行承諾的,相關部門應當及時撤銷原行政許可,并將其失信行為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記入信用檔案,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
三、案例歸集通報
12.各鎮街、各部門應按要求每季度對本地區、本部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排查,重點排查清理是否存在違規審批禁止準入類、許可準入類事項,是否存在違規設置市場準入隱性壁壘等情況。各鎮街、各部門要充分利用行政執法結果、“互聯網+督查”等渠道,對掌握的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典型案例進行歸集,對違規事實清晰或已查實案例,于每季度結束后5日內報送至區發展改革委,區發展改革委統一匯總后上傳至信用重慶網站。對國家相關相關部門、市級執法部門發現、市場主體反映且核實屬實,而本鎮街、本部門未填報的,視情況予以通報,并納入區級綜合目標考核。
13.建立不合理準入限制和隱性壁壘問題線索征集機制,區發展改革委設置“不合理準入限制和隱性壁壘問題線索”投訴舉報電話,通過新聞媒體、區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市場主體和社會各界反映涉市場準入問題,定期匯總交相關鎮街、部門核實辦理,并在10日內辦結,處理結果報經區發展改革委反饋至投訴人。
14.各鎮街、各部門要依托“渝快辦”政務服務平臺和各類政務熱線暢通市場主體問題反映和投訴渠道,鼓勵建設市場主體投訴專門渠道或整合現有投訴渠道,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對外公布。結合“大走訪、大調研、大紓困”服務企業活動,廣泛聽取各類市場主體和基層反映的市場準入問題。
15.區發展改革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每季度定期排查、投訴受理、核查反饋、聯動辦理和整改督辦常態化協調機制,及時核實、處理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舉報事項。對發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違規設立其他市場準入事項和準入隱形壁壘的,建立工作臺賬,逐項予以整改銷號,重大復雜情況及時報區政府。
四、組織實施保障
16.按照市級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試點要求,接受市對區(縣)開展的市場準入效能試評估工作。強化評估結果運用,對評估反映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推動完善有關工作機制,確保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實。
17.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協同推進機制,由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統籌協調推進全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落實工作,相關責任單位按職能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具體任務的落實工作。
18.各鎮街、各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宣傳解讀,加強本地區本部門執行情況的跟蹤監測、自查清理。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文件、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嚴把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審查關。
19.各鎮街、各部門應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三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對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全面夯實監管責任。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