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第二輪第二批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八批)
重慶市第二輪第二批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 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八批) (2024年11月27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問題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8-1 | 大足電20241126001 | 雙橋經開區雙路街道雙北路三街132號的公園圍墻外,有居民擅自飼養家禽,導致產生臭味。 | 雙路街道 | 大氣 |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經開區生態環境局、雙路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現場核實,發現來電反映的飼養家禽位置為公園圍墻外一塊閑置國有用地,該飼養戶住房與該閑置地塊相鄰,就利用該地塊飼養家禽。 | 屬實 | 責令停止違規飼養家禽行為,避免對周邊住戶正常生活產生影響。 | 1.針對在城中村中擅自飼養家禽的行為對該居民進行了政策講解和規勸,該居民表示將盡快對飼養的家禽進行處理。 2.雙路街道辦事處及社區加強監管,對接相關部門加強國有閑置用地及邊角地塊的管理,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飼養及占用行為,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
階段性辦結 | |
8-2 | 大足電20241126002 | 市民反映丁家坡農貿市場凌晨兩點半到四點經營和行車噪音明顯,菜市場有異味。 | 龍崗街道 | 1.?噪聲 2.?大氣 |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丁家坡農貿市場坐落于大足區國梁路38號,經營面積約7000平米,其產權為重慶市森地實業公司所有,2016年底交由政府管理,現主管單位為龍崗街道辦事處。丁家坡農貿市場有門市商戶從事農產品、肉食售賣,因傳統買菜習慣,商戶基本在凌晨進貨經營,因此容易產生噪聲擾民。夏季時天氣炎熱,市場附近有異味。 | 屬實 | 積極配合,降噪除臭,群眾滿意。 | 1.宣傳勸導。大足區公安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城市管理局、龍崗街道辦事處聯合開展生活噪音管控,做好文明勸導工作,對市場內經營戶進行宣傳,避免產生噪音、異味擾民,保障周邊群眾正常生活。 2.降噪除臭。大足區城市管理局督促龍崗街道辦事處加強丁家坡菜市場降噪除臭管理:(1)更換或增加砍肉板隔音墊,減少噪聲程度;(2)市場禁止使用車輛喇叭及擴音器等,嚴禁產生噪音;(3)立即清理、清洗市場地面及地下排污設施,堅持常態化沖洗;(4)高峰時段啟動市場清風系統,進一步凈化空氣,加速市場內空氣流動與更換。 |
階段性辦結 | |
8-3 | 大足電20241126003 | 大足區步行街報恩路2號,炸雞店賣油炸食品,油煙直排未經過處理,油煙非常大。 | 龍崗街道 | 大氣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經現場查看,該門市是一個轉角門市,一側門牌為報恩路2號,另一側為龍崗中路173號,店內有一臺油炸機和一臺燒烤機作業,安裝有油煙凈化器,油煙經凈化器處理后排出。 | 部分屬實 | 加強監督,降低排放,避免擾民,群眾滿意。 | 大足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已要求該炸雞店業主加強油煙凈化器的管理,定期清洗油煙凈化器,在作業時必須正常開啟使用。后續區生態環境局將會同屬地鎮街加大巡查力度,確保油煙凈化器正常運行。 | 階段性辦結 | |
8-4 | 大足電20241126004 | 玉灘水庫的水質不好,導致家里自來水有沉淀物,而且有腥臭味。 | 雙路街道、龍灘子街道 | 水 | 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 1.雙橋經開區建設局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水利局、龍灘子街道、渝大公司到川汽廠現場核查,并咨詢了附近居民,未發現自來水有沉淀物及腥臭味。 2.在居民一至四片區每個片區隨機選取了1戶住戶,對其家里自來水通過聞、看,并未發現存在沉淀物及腥臭味情況;同時區衛生健康委對4戶家里自來水、管網前端(進川汽廠管網)和末梢(出川汽廠住戶)水進行了取樣檢測,現場儀器能檢測的濁度和二氧化氯指標均符合GB5749-2022標準(檢測報告要36小時出具)。 3.經開區建設局聯合區水利局到玉灘水庫現場查看,并未發現有網箱養魚情況,并委托眾信檢測認證(重慶)有限公司對原水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要7日才能出具)。 4.經開區建設局每月對渝大公司雙路鎮水廠出廠水質、管網末梢水質監督,抽檢水質也符合GB5749-2022標準要求。 |
不屬實 | 自來水水質符合GB5749-2022標準,保障居民安全用水。 | 1.督促渝大公司雙路鎮水廠加強生產過程管理,強化水質檢測,確保自來水出廠水符合GB5749-2022標準要求。 2.加強監管,長期堅持,每月1次對出廠水質、管網末梢水質進行抽測并公示,確保居民飲水安全。 |
階段性辦結 | |
8-5 | 大足電20241126005 | 玉灘水庫的水質不好,導致家里自來水有沉淀物,而且有腥臭味。 | 雙路街道、龍灘子街道 | 水 | 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 1.雙橋經開區建設局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水利局、龍灘子街道、渝大公司到川汽廠現場核查,并咨詢了附近居民,未發現自來水有沉淀物及腥臭味。 2.在居民一至四片區每個片區隨機選取了1戶住戶,對其家里自來水通過聞、看,并未發現存在沉淀物及腥臭味情況;同時區衛生健康委對4戶家里自來水、管網前端(進川汽廠管網)和末梢(出川汽廠住戶)水進行了取樣檢測,現場儀器能檢測的濁度和二氧化氯指標均符合GB5749-2022標準(檢測報告要36小時出具)。 3.經開區建設局聯合區水利局到玉灘水庫現場查看,并未發現有網箱養魚情況,并委托眾信檢測認證(重慶)有限公司對原水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要7日才能出具)。 4.經開區建設局每月對渝大公司雙路鎮水廠出廠水質、管網末梢水質監督,抽檢水質也符合GB5749-2022標準要求。 |
不屬實 | 自來水水質符合GB5749-2022標準,保障居民安全用水。 | 1.督促渝大公司雙路鎮水廠加強生產過程管理,強化水質檢測,確保自來水出廠水符合GB5749-2022標準要求。 2.加強監管,長期堅持,每月1次對出廠水質、管網末梢水質進行抽測并公示,確保居民飲水安全。 |
階段性辦結 | |
8-6 | 大足電20241126006 | 玉灘水庫的水質不好,導致家里自來水有沉淀物,而且有腥臭味。 | 雙路街道、龍灘子街道 | 水 | 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 1.雙橋經開區建設局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水利局、龍灘子街道、渝大公司到川汽廠現場核查,并咨詢了附近居民,未發現自來水有沉淀物及腥臭味。 2.在居民一至四片區每個片區隨機選取了1戶住戶,對其家里自來水通過聞、看,并未發現存在沉淀物及腥臭味情況;同時區衛生健康委對4戶家里自來水、管網前端(進川汽廠管網)和末梢(出川汽廠住戶)水進行了取樣檢測,現場儀器能檢測的濁度和二氧化氯指標均符合GB5749-2022標準(檢測報告要36小時出具)。 3.經開區建設局聯合區水利局到玉灘水庫現場查看,并未發現有網箱養魚情況,并委托眾信檢測認證(重慶)有限公司對原水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要7日才能出具)。 4.經開區建設局每月對渝大公司雙路鎮水廠出廠水質、管網末梢水質監督,抽檢水質也符合GB5749-2022標準要求。 |
不屬實 | 自來水水質符合GB5749-2022標準,保障居民安全用水。 | 1.督促渝大公司雙路鎮水廠加強生產過程管理,強化水質檢測,確保自來水出廠水符合GB5749-2022標準要求。 2.加強監管,長期堅持,每月1次對出廠水質、管網末梢水質進行抽測并公示,確保居民飲水安全。 |
階段性辦結 | |
8-7 | 大足電20241126007 | 玉灘水庫的水質不好,有養魚情況導致家里自來水有腥臭味,而且有沉淀物。 | 雙路街道、龍灘子街道 | 水 | 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 1.雙橋經開區建設局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水利局、龍灘子街道、渝大公司到川汽廠現場核查,并咨詢了附近居民,未發現自來水有沉淀物及腥臭味。 2.在居民一至四片區每個片區隨機選取了1戶住戶,對其家里自來水通過聞、看,并未發現存在沉淀物及腥臭味情況;同時區衛生健康委對4戶家里自來水、管網前端(進川汽廠管網)和末梢(出川汽廠住戶)水進行了取樣檢測,現場儀器能檢測的濁度和二氧化氯指標均符合GB5749-2022標準(檢測報告要36小時出具)。 3.經開區建設局聯合區水利局到玉灘水庫現場查看,并未發現有網箱養魚情況,并委托眾信檢測認證(重慶)有限公司對原水進行了取樣(檢測報告要7日才能出具)。 4.經開區建設局每月對渝大公司雙路鎮水廠出廠水質、管網末梢水質監督,抽檢水質也符合GB5749-2022標準要求。 |
不屬實 | 自來水水質符合GB5749-2022標準,保障居民安全用水。 | 1.督促渝大公司雙路鎮水廠加強生產過程管理,強化水質檢測,確保自來水出廠水符合GB5749-2022標準要求。 2.加強監管,長期堅持,每月1次對出廠水質、管網末梢水質進行抽測并公示,確保居民飲水安全。 |
階段性辦結 | |
8-8 | 大足電20241126008 | 大足區珠溪鎮土門村盤龍山酒廠,污水直接通過水溝排進稻田里,導致100石稻谷顆粒無收,并且接觸污水會導致皮膚發癢。請盡快處理,別影響明年稻谷收成。 | 棠香街道 | 水 | 經核查,問題部分屬實。 群眾反映的酒廠位于大足區珠溪鎮土門村,經營范圍是白酒生產、銷售,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5762667194T。 1.關于酒廠的污水直接通過水溝排進稻田的問題。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酒廠的收成工藝是:原材料(高粱)--清洗--發酵--蒸餾--產品,產生的污水主要是清洗廢水,在正常生產時每天的污水產生量約200公斤,建有約60立方米的生化處理池,用于收集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經生化處理后用罐車運往郵亭園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該酒廠于2024年4月底停產,于2024年10月初恢復生產,該酒廠恢復生產后,為照顧村里的低保脫貧戶匡華建(有輕微精神問題),讓匡華建在其酒廠干活,匡華建于10月8日用泵將生化池內的污水抽了約15立方米左右到廠區邊的溝渠內,經溝渠流到了附近的農田里。現場檢查時,已無相關污染痕跡。 2.關于導致100石稻谷顆粒無收的問題。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現場檢查時,該酒廠后面的稻田已干涸,稻田內還有存在水稻收割后遺留的水稻秸稈,經走訪周邊居民和村干部,均說不存在水稻顆粒無收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強化監管,加強溝通,規范處置,讓群眾滿意。 | 現場檢查時要求該酒廠的經營者在生產時,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必須做好污水的收集、處理、轉運,確保污水不外排,并建立相應的收集、處理、轉運臺賬,杜絕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 未辦結 | |
8-9 | 大足電20241126009 | 大足區雙橋經開區通橋街道77號森元機械有限公司,工作時間噪音大,噴漆的氣味很臭。 | 通橋街道 | 1.噪聲 2.大氣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該單位名稱為重慶市大足區森元機械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農機設備制造,無環評手續。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未生產。 |
部分屬實 | 減污降噪,合法生產。 | 加強監管,督促重慶市大足區森元機械有限公司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未取得相關環評手續之前,不得進行建設和生產。 | 未辦結 | |
8-10 | 大足電20241126010 | 大足區雍溪鎮玉峽村8組,投訴人稱被銅梁區林業局砍伐大量該村樹木 | 銅梁區 | 其他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情況如下: 1.反映地塊存在林木采伐情況屬實。從兩地林業部門提供的“國土三調數據”、民政部門提供的行政區界來看,初步判定采伐施工地塊位于銅梁區行政區范圍內,該區域是銅梁區實施的重點區域防火阻隔帶建設項目,項目業主為銅梁區林業局,施工單位為重慶市林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按規定完成了立項、編制初步設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2.反映該村的樹木被砍的情況不屬實。經大足、銅梁林業部門提供的“國土三調數據”、民政部門提供的行政區界核實確定采伐施工區域位于銅梁區行政區范圍內,但經現場走訪兩地部分群眾反映該采伐區域屬于大足區雍溪鎮玉峽村8組范圍。目前,該地塊行政區域邊界存在爭議。 |
部分屬實 | 加強區縣交界處的森林資源管理,強化交界區域林業生產經營聯防聯控,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 1.大足區林業局、銅梁區林業局已共同委托第三方機構-重慶市林科院司法鑒定中心對爭議區域采伐范圍、面積、樹種進行鑒定,已于11月29日入場勘測。 2.由民政部門會同相關單位,由民政部門牽頭再次確認行政區域邊界。 3.繼續加強與投訴群眾的溝通協調、政策解釋,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 |
階段性辦結 | |
8-11 | 大足電20241126011 | 大足區雍溪鎮玉峽村8組,投訴人稱被銅梁區林業局砍伐大量該村樹木,大約2萬多平方米,破壞森林生態。 | 銅梁區 | 其他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具體情況如下: 1.反映地塊存在采伐施工情況屬實。從大足區和銅梁區林業部門提供的“國土三調數據”、民政部門提供的行政區界來看,初步判定采伐施工地塊位于銅梁區行政區范圍內,該區域是銅梁區實施的重點區域防火阻隔帶建設項目,項目業主為銅梁區林業局,施工單位為重慶市林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按規定完成了立項、編制初步設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目前,該地塊行政區域邊界存在爭議。 2.反映破壞森林生態的情況不屬實。反映地塊采伐區域系銅梁區實施的重點區域防火阻隔帶建設項目,項目業主為銅梁區林業局,施工單位為重慶市林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按規定完成了立項、編制初步設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并于7月25日施工建設,故不涉及破壞森林生態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加強區縣交界區域森林資源監管,強化交界聯防聯控,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 1.大足區林業局、銅梁區林業局已共同委托第三方機構--重慶市林科院司法鑒定中心對爭議區域采伐范圍、面積、樹種進行鑒定,已于11月29日入場勘測。 2.由民政部門會同相關單位,由民政部門牽頭再次確認行政區域邊界。 3.繼續加強與投訴群眾的溝通協調、政策解釋,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 | 階段性辦結 | |
8-12 | 大足電20241126012 | 大足區雍溪鎮玉峽村8組,銅梁區林業局砍伐大量該村樹木,破壞森林生態,投訴人稱被砍伐區域是大足區雍溪鎮玉峽8組村民的樹木,銅梁區林業局工作人員稱是屬于銅梁區才進行砍伐的。 | 雍溪鎮 | 其他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2024年11月18日、27日及29日,大足區林業局、區民政局、雍溪鎮政府及玉峽村村干部會同銅梁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土橋鎮政府多次現場核實。具體情況如下: 1.關于銅梁區林業局砍伐大量樹木的情況基本屬實。銅梁區林業局于2024年7月9日向銅梁區土橋鎮人民政府辦發了林木采伐許可證,屬于按證采伐。 2.關于破壞森林生態的情況不屬實。銅梁區林業局是按規定實施重點區域防火阻隔帶建設項目(增發國債),施工單位為重慶市林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按規定完成了立項、編制初步設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并于7月25日進場施工建設,故不涉及破壞森林生態的情況。 3.關于“投訴人稱被砍伐區域是大足區雍溪鎮玉峽8組村民的樹木,銅梁區林業局工作人員稱是屬于銅梁區才進行砍伐的”的情況基本屬實。經兩地林業部門提供的“國土三調數據”、民政部門提供的行政區界現場判定采伐施工地塊位于銅梁區行政區范圍內,銅梁區林業局項目施工單位是按圖紙進場施工的。經現場走訪兩地交界的村民反映該地塊歷史以來屬于大足區雍溪鎮玉峽村的范圍,初步判定被采伐區域的林木屬于玉峽村村民栽植的。目前該地塊的界限及權屬存在爭議。 |
部分屬實 | 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強化交界區域林業生產經營聯防聯控,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 1.由區民政部門會同雍溪鎮與銅梁區民政局及土橋鎮再次核實該地塊的界限及權屬爭議問題。 2.大足區林業局、銅梁區林業局已共同委托第三方機構于11月29日入場勘測,對爭議區域采伐范圍、面積、樹種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協商處理。 3.大足區林業局會同雍溪鎮、玉峽村協助投訴群眾加強與銅梁區林業局的溝通協調,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 |
階段性辦結 | |
8-13 | 大足電20241126013 | 與郵亭、雙橋相鄰的榮昌區居民反映,郵亭鎮園區矸廠、鍍鋅廠,紅蝶廠等企業造成空氣污染,投訴人擔心身體健康會受影響。 | 郵亭鎮 | 大氣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反映的矸廠無此企業,鍍鋅廠應為智倫電鍍園區內電鍍企業,紅蝶廠為重慶瑞德思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智倫電鍍園區內電鍍企業均有相應廢氣治理設施,均正常運行,抽查部分生產企業的監測報告,均為達標排放;重慶瑞德思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未建成投產。 |
部分屬實 | 1.加強企業污染排放日常監管。 2.指導企業提高廢氣收集率和處置效果,促進環境質量改善。 |
加強對涉氣企業的巡查監管力度,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停用污染設施和不達標排放情況,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 辦結 | |
8-14 | 大足電20241126014 | 大足區雍溪鎮玉峽村8組,森林被銅梁破壞。 | 雍溪鎮 | 其他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反映采伐區域系銅梁區實施的重點區域防火阻隔帶建設項目(增發國債),項目業主為銅梁區林業局,施工單位為重慶市林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該項目按規定完成相關審批手續,并于7月25日施工建設。目前,該地塊行政區域邊界存在爭議。 |
部分 屬實 | 加強森林資源監管,強化交界聯防聯控,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 1.對采伐區域的行政區劃界線再次核實。 2.大足區林業局、銅梁區林業局已共同委托第三方機構于11月29日入場勘測,對爭議區域采伐范圍、面積、樹種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協商處理。。 3.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
8-15 | 大足信20241126001 | 來電反映黃泥村6組、7組、8組養雞場、養豬場糞便臭氣,雞糞,豬糞到處流、蚊子多。養雞場養豬場,環保、用地等手續問題;黃泥村又建設了一個大型養雞場問題 。 | 龍水鎮 | 大氣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11月28日,大足區農業農村委會同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龍水鎮政府對來信反映問題進行聯合核實。養殖場確實存在一定臭味,現場核實未發現雞糞、豬糞到處流的情況。黃泥村建設的一個大型養雞場(宜軍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履行設施農業用地及環評有關手續,存在履行程序違規養殖的問題。 1.問題描述位置養殖情況。黃泥村6、7、8組有11戶養雞場在正常生產,每戶存欄0.8萬—2萬只,圈舍面積1000平方米左右;描述位置1家養豬戶(高家發),存欄母豬4頭,肥豬19頭,約50頭仔豬。 2.糞污治理情況。 2024年初,區農業農村委安排30萬元,專項治理黃泥村養殖污染,由龍水鎮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對包含黃泥村6、7、8組在內的14戶在產養雞場進行整治。2024年10月,養殖場完成了治理任務并通過龍水鎮政府驗收。目前,黃泥村在正常生產養雞場、高家發養豬戶均配套建設有雨污分流、堆糞房、圈舍地面硬化、污水收集池等設施,達到環保要求。沒有糞污橫流、滲漏,亂排亂放現象,整體環境清潔。 3.關于養雞、養豬環保、用地手續是否齊全的情況。黃泥村6、7、8組蛋雞養殖場建設年代早,主要在2008年前陸續建成,圈舍簡陋,都是半敞開、吊腳樓式傳統雞舍,屬于歷史原因形成的遺留情況。對于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請辦理設施農業用地手續,達到養殖規模條件的履行環評備案(報告)手續。 4.關于黃泥扳建設了一個大型養雞場的情況。 該場系原大足區卓軍養殖場。根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 643 號和大足府辦發〔2017〕127 號文件精神,對位于龍水鎮黃泥村 5 組的重慶市卓軍畜禽養殖有限公司實施關閉(搬遷)。 2023年5月9日,業主覃琢軍提出申請重慶市宜軍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建設地點為龍水鎮黃泥村5組。2024 年10月17日,龍水鎮政府會同區司法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就原卓軍(現更改為宜軍)養殖場相關事宜召開專題會議,議定宜軍公司該宗地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精神及項目備案要求,可以由申請人按程序進行設施農業用地登記備案。2024年11月28日現場核實發現,重慶市宜軍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現存欄雞28000只左右,存在未履行程序違規養殖的情況,將進一步依法依規按程序處置。 |
部分屬實 | 加強管理,盡量減少臭味影響;依法依規處置違規養殖行為。 | 1.組織黃泥村6、7、8組養殖業主召開座談會,要求業主進一步加強日常衛生管理,增添除臭殺蚊措施,爭取周邊群眾滿意。2.按程序依法依規處置違規養殖行為。 | 未辦結 | |
8-16 | 大足信20241126002 | 龍水鎮袁家村2組龔老板摩托車配件廠直排亞硝酸鹽廢水入河、噪音和粉塵擾民,占用農田,是否有環評手續和用地手續。 | 龍水鎮 | 水、噪聲、氣、其他 | 經查,問題部分屬實。 1.大足區龍水鎮袁家村2組龔老板的摩配廠注冊名稱為重慶市大足區熳興摩托車配件加工廠,該廠鉆孔和開口工序中使用的冷卻水均加入亞硝酸鈉,冷卻水循環利用不外排,該廠靠近河邊廠房墻上有一根黑色管道,為廢棄廁所下水道,未發現該廠含亞硝酸鈉的廢水直排河里的情況。 2.該廠有沖壓工序,沖壓工序作業時確有一定噪音產生。 3.經排查該廠廠房周邊區域,未發現該廠粉塵外排情況。 4.該廠從事摩托車配件生產,按照《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3年版)>的通知》(渝環規〔2023〕8號)第二十七條58項規定,該廠不需要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 5.該廠土地現狀為工業用地,住房部分有房屋產權證,廠房部分無用地審批手續。 |
部分屬實 | 1.杜絕該廠污水外排入河,同時嚴格控制噪音,避免擾民。 2.完善廠房部分用地審批手續。 |
1.已督促該廠對廢棄廁所下水道管道進行拆除。 2.大足區生態環境局加強對該廠的監管,確保該廠無生產廢水外排情況發生。 3.大足區生態環境局已要求該廠嚴格控制沖壓工序作業時間,避免噪音擾民。 4.對該廠涉嫌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大足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已對當事人龔朝飛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大足規資責改2024第84號),責令當事人15日內改正違法行為。 |
未辦結 | |
8-17 | 大足信20241126003 | 順龍路口序龍場(原三鑫廠)內噪音擾民。 | 龍水鎮 | 噪聲 | 經查,來信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群眾所反映的原三鑫廠內目前主要有重慶翕龍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和大足區鑫業農機金屬材料熱軋加工廠。經走訪,大足區鑫業農機金屬材料熱軋加工廠已較長時間未開展生產。現場核查時,重慶翕龍金屬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產,剪料作業時有一定噪聲產生。軋鋼車間未生產,在加熱爐處配套了一套活性炭吸附和除塵裝置。該公司已將部分室外進行的剪料工序遷入至剪料車間內進行,同時將軋鋼車間上方部分門窗進行封閉。 | 部分屬實 | 降低噪聲、粉塵排放,避免擾民。 | 1.大足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已現場要求該公司加強管理,清掃地面,檢修設施設備,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使用。 2.要求該公司調整并減少剪料工序的作業時間,采取措施加強剪料、軋鋼車間密閉性,加強門窗的隔音。 |
未辦結 | |
8-18 | 大足信20241126004 | 信訪人舉報大足區古龍鎮政府和中俊礦業(重慶)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擅自改變耕地使用性質;2.企業臨時停產為逃避檢查;3.非法開采;4.未按照設計圖紙開采,存在安全隱患;5.采礦生產造成噪音、粉塵、揚塵擾民。6.未對破壞的農作物進行賠償;7.古龍鎮政府和白石村村民委未公開評估報告和礦山收支明細賬;8.審計局未對白石村村民委和白石村七組的賬目明細進行審計。 | 古龍鎮 | 其他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1.中俊公司在白石村7組開采石灰石,是通過大足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掛牌出讓資源獲得采礦權的,使用礦區內的土地是通過流轉方式取得的,符合《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礦山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規資改組〔2022〕1號)中“經批準的礦區范圍內用地和排土場、中轉場地用地均采取土地流轉方式保障”的要求,其用地是合法合規的。中俊公司使用白石村7組礦區內的土地前,2021年2月3日白石村7組按照村民自治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的程序,召開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將青杠坡約80畝土地以2400萬元價格進行流轉;2021年3月10日,與白石村7組簽訂了《土地租用合同》,明確了土地租用范圍(即四至界限內的所有土地,包括耕地、非耕地和林地)、租用費用、租用時限等內容;2021年4月20日,該合同在大足區公證處進行了司法公證,具有合法手續。故不存在擅自改變耕地使用性質問題。該問題不屬實。 2.生產時間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故不存在逃避檢查問題。該問題不屬實。 3.2022年7月中俊公司在白村7組礦區內建設施工前,于2021年10月20日取得大足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發放的《采礦許可證》(證書:C500225201027130091570),于2021年12月28日獲得市應急局發放的《關于中俊礦業(重慶)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新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批復》(渝應急非煤復〔2021〕134號);2023年9月11日獲得市應急局發放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號為:(渝)FM安許證字〔2023〕大足220100),取得開采相關手續,屬合法開采。該問題不屬實。 4.大足區應急局聯合古龍鎮政府于2024年10月9日到該企業核查,發現該企業未按照設計圖紙開采,下達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足)應急現決〔2024〕8號,責令該企業停產整改;2024年10月25日該企業整改完成后經區應急局復查并下達《整改復查意見書》(足)應急復查〔2024〕8號,同意恢復正常生產。故該公司現不存在未按照設計圖紙開采,存在安全隱患問題。該問題不屬實。 5.2024年9月19日,大足區生態環境局監測站對該公司的廠界噪聲、粉塵揚塵進行了現場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未超標。同時區生態環境局已要求該公司工作人員加強現場管理,不在周邊居民休息時間作業,加強噴淋作業及進出車輛沖洗作業,降低噪聲和粉塵對附近居民的影響。該公司存在噪聲、粉塵揚塵問題,但經現場監測未超標。該問題部分屬實。 6.中俊公司與白石村7組簽訂了《土地租用合同》,明確了土地租用范圍(即四至界限內的所有土地,包括耕地、非耕地和林地)、租用費用、租用時限等內容;中俊公司就流轉土地上的青苗和林木單獨給予了補償費,承包地青苗費補償標準為4萬元/畝。故不存在對破壞的農作物未進行賠償。該問題不屬實。 7.2021年3月大足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在掛牌出讓中俊公司礦區內的資源前,已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2日將《采礦權評估報告》在大足區公共資源交易網和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了公示,充分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中俊公司是一家非上市公司,其財務收支明細賬是否公開由企業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規定,古龍鎮政府和白石村不得干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行為,也無權要求企業公布賬目。古龍鎮政府嚴格執行“村財鎮管村用”制度,白石村賬務鎮財政辦按月進行賬務處理,并及時在“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和村務公示欄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白石村7組的賬務由白石村委進行賬務處理,已于2024年4月5日在白石村黨群服務中心和原白石村小學墻上張貼公示,至今該鎮未收到群眾的異議。綜上所述,故不存在古龍鎮政府和白石村村民委未公開評估報告和礦山收支明細賬。該問題不屬實。 8.按照審計相關制度規定,大足區審計局每年按照制定的年度審計計劃安排全區各鎮街(延伸至村社區)開展審計工作,今年古龍鎮政府未納入審計計劃。該問題部分屬實。 |
部分屬實 | 強化監管,消除隱患,加強溝通,讓群眾滿意。 | 第一、二、三、四、六、七項問題均不屬實,由古龍鎮政府做好與群眾的溝通解釋;第五項問題部分屬實,由大足區生態環境局對企業進行實時監測;第八項問題部分屬實,由大足區審計局按照審計制度規定安排審計工作。 | 未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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