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保留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
及保留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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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教委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保留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大足發改規范〔2023〕1號)。為方便公眾全面了解此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貫徹《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7〕48號),完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促進我區學前教育健康發展。根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號)規定,經區第三屆人民政府2023年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調整我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和保留延時保育項目。
二、目的意義
此次的收費調整,完善了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將有利于促進我區學前教育質量提升,為群眾提供更優質的學前教育服務,促進我區學前教育健康發展。
三、主要內容
(一)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
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政府最高指導價標準
辦學等級 |
辦學形式 |
收費標準 |
一級幼兒園 |
全日制 |
600元/生·月 |
二級幼兒園 |
全日制 |
500元/生·月 |
三級幼兒園 |
全日制 |
400元/生·月 |
未定級或 未達等級 |
全日制 |
200元/生·月 |
備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費標準,按照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0%; 3.市級示范幼兒園可在一級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5%。 |
(二)保留延時保育費服務性收費項目
延時保育時間為每天下午放學后2小時,收費標準為8元/生·次,半小時以內免費,按月結算。
延時保育服務應當堅持自愿原則,嚴禁強迫幼兒參加。延時保育服務的主要內容應以看管和幼兒自主游戲為主,不得開展興趣班、文化課等具有小學化傾向的內容。延時保育費收入主要用于參與延時保育服務的保育人員補助、保障幼兒園開展延時保育服務開支。
區教委結合區域、辦園條件和服務能力等實際情況,指導公辦幼兒園開展延時保育服務。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至2023年秋季學期開學起執行。原《重慶市大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大足區財政局、重慶市大足區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大足發改規范〔2021〕1號)同時廢止。